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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精神病患者入院申请受理

    信息发布者:gddgsxdl_f29kzow45c5
    2019-08-13 08:35:56    来源:政府网   转载

    精神病患者入院申请受理

    立即办理 材料清单           评议指南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收藏指南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基本信息

    事项名称

    精神病患者入院申请受理

    事项类型

    公共服务

    基本编码

    实施编码

    TE44190070002205606442100000099

    行使层级

    村居

    实施主体

    巷头社区

    实施主体性质

    受委托组织

    法定办结时限

    无   

    承诺办结时限

    1 ( 工作日 )   

    结果名称

    结果样本

    办理结果类型

    办件类型

    即办件

    审批服务形式

    一次办

    办理形式

    窗口办理

    业务系统

    支持预约办理

    支持物流快递

    联办机构

    通办范围

    显示更多

    范围与条件

    受理范围

    主题分类

    其他事务

    服务对象

    自然人

    受理条件

    住院治疗的困难精神病患者,由家属或监护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地居(社区)委会审核后报街道(街道)残疾人联合会批准,送往专科医院治疗,其住院医疗费用扣除社保支付部分后,由市、街道(街道)财政分担。

    办理流程

    网上办理流程

    查看流程图

    窗口办理流程

    1.需要住院的困难精神病患者在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后,先自行缴清个人缴费部分的医疗费,拿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簿复印件、住院证明书复印件、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、《医疗收费票据》原件向社区(村)残疾人协会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东莞市康复救助申请表》,社区(村)为申请人出具收入证明。...展开 收起

    查看流程图

    特殊环节

    申请材料

    材料清单

    材料名称

    材料要求

    来源

    填报须知

    资料下载

    中介服务

    社区(社区)出具的困难精神病人证明 原件:1
    材料形式:纸质
    其他要求
    申请人

    中介办理
    精神病人本人银行账号 原件:1; 复印件:1
    材料形式:纸质
    其他要求
    申请人

    中介办理
    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(市第七人民医院) 原件:1
    材料形式:纸质
    其他要求
    申请人

    中介办理

    咨询监督

    咨询方式

    0769-81066993

    监督方式

    0769-12345

    窗口办理

    大朗镇巷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

    办理地点:东莞市大朗镇巷头社区康丰路1号

    办公电话:0769-83209331

    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    位置指引:1、乘坐镇公交车13路、11路至康丰路路口(南方加油站对面),至党群服务中心。
    2、乘坐市公交车811、829、861、L3、L4至康丰路路口(南方加油站对面),至党群服务中心。

    许可收费

    不收费

    中介服务

    设定依据

    法律救济

    行政复议

    部门:
    地址:无
    电话:无
    网址:无

    行政诉讼

    部门:
    地址:无
    电话:无
    网址: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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